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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官员腐败应从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换届抓起
发布日期:2011-08-09 浏览次数:  字号:〖
 
        前不久,温家宝总理在访问英国时说:“如果通货膨胀同贪污腐败结合在一起,足可以影响一个政权的稳定。”温总理这句话其实是在向世界表明,中央现在把通货膨胀和贪污腐败视为动摇和危害政权的两个重要因素来看待。从建国初期枪毙刘青山、张子善,到改革开放后严肃处理成克杰、胡长清、陈良宇、刘方仁、田凤山、韩桂芝、杜世成、王怀忠、郑筱萸等一批违纪违法要案的这段历史可以看出党中央、国务院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彻底查处、严惩不贷的决心和力度。这些大案要案的查处,有力地打击了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增强了老百姓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同时,党和政府也在不断探索反腐败的办法和手段,如开通网上举报和专线电话,实行干部离任审计、个人财产收入申报制等等,对于有效遏制腐败都产生了一定作用。但是,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总有极少数意志薄弱的干部经不起经济大潮的冲击,被迅速腐蚀,这里面大多以身居要职的政府官员为主。因此,如果能够形成一种制度,从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换届抓起,对这些官员不仅仅是要求其进行财产申报,更要对其任职前后个人财产进行核查,如此必将减少用人的失误,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也必将增强官员拒腐的自律意识,从而更好地维护党和政府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为此建议:
        1.对任何一个即将被提名进入地方政府领导班子的候选人,要求其如实申报家庭财产、收入情况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核实(可由其本人提供有关依据),凡是发现有较大出入、不能说明原因的情况,建议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追查其不当收入来源,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在地方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离任后,也应由其申报个人财产情况并公示于众,将其与任职前进行对比,发现有不符合本人收入情况的,进行核查要求其说明情况,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则依法处理;
        3.对于地方人大任命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建议比照执行,同时可由县(区)、地级市政府领导班子逐步推行到省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任职中;
        4.建议在沿海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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