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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治劣(伪劣食品)要走群众路线
发布日期:2010-10-27 浏览次数:  字号:〖
 
  民进常州市委顾征英反映:今年8月底,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通报了对青海、河北、山西、天津等地数百吨问题奶粉的处理结果(青海查封124吨乳粉,6人被批捕,河北、山西、天津发现问题乳粉103吨,涉案41人都被依法处理),让人以为是问题奶粉的最后一次投射阴影。未曾想,前不久《法制日报》又推出了一篇重磅报道,对山西雅士利工厂将被召回的奶粉重包装、添加回溶粉以及焚烧造成极大污染等现象进行了曝光,再一次将奶粉安全问题推向了舆论浪尖。2008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国家严肃查处了一批厂家,当事人也得到了严惩,按理说后来监管也很到位,但是为什么现在又屡屡冒出这个问题呢?联想到今年暑期在农村发现的“三无”饮料(即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批号、无保质期限饮料)问题:农民、特别是一些少年儿童,喝了这些“三无”饮料,轻则腹痛腹泻,重者发烧头晕,恶心呕吐,全身酸软乏力,甚至危及生命。这些伪劣食品的层出不穷,既有不法商人的利益熏心,也有消费者的无知,还有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缺位。为什么政府发现问题后,出台了许多措施,但是取得的成效不是十分明显呢?在这个事件上我想我们恰恰忘了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密切联系群众,打假治劣也是如此。要走群众路线,如果不依靠群众,没有群众的广泛参与,打一场声势浩大的人民战役的话,很难说会取得多大效果。为此建议:
  1、公布全国统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网站,成立劣质食品(饮料)举报基金,举报电话、网站、基金均由工商行政部门负责管理;2、重奖举报群众。重奖之下必有勇夫,打一场全国性的群众战役,对举报人员经核实者予以重奖(建议奖金额不低于案值的十分之一);3、对生产劣质食品、饮料的人员及厂家除追究民事、刑事责任外,还要予以经济上的严厉处罚,罚金纳入劣质食品(饮料)举报基金;4、保护举报人。为保护群众举报积极性,同时也为保护举报人员的人身、家庭安全,对他们的姓名、地址、工作单位、电话等涉及隐私部分,工商行政部门要予以严格保密,对泄密者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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