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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违规需综合治理
发布日期:2010-09-26 浏览次数:  字号:〖
 
        民进常州市委丁蔚反映:近年来,我市经济适用房私自转售、出租、出借、闲置乃至直接作为营业用房等违规现象越演越烈,已成为政府管理难题。本人认为解决这个难题需综合治理。
        一是对申请者条件进行综合考量。经济适用房是政府面向城市低收入者且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因此,政府在审核购房者条件时,除考虑其现有住房条件外,还应着重综合考虑其资产和收入,由房管、民政、劳动等部门建立综合考评标准。
        二是建立综合监管机制。由社区对经适房购买者建立档案,实施动态追踪管理,建立退出或补偿机制,改变目前政府重建设,轻管理的格局。
        三是调整经适房在我市保障性住房中的比例。借鉴兄弟城市和发达国家解决保障性住房经验,逐步减少经适房的比例,提高廉租房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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