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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二手房市场的情况反映及对策建议
发布日期:2010-08-17 浏览次数:  字号:〖
 
        农工党常州市委张拥军反映:在《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十条”)出台后,常州二手房交易市场的交易量呈现出逐步下降的趋势。至六月初,每日的二手房交易量较“国十条”出台前下降四成左右,购房者观望情绪
较浓,期待政府有更多的调控措施出台,并希望房价能有明显回落。6月3日,常州也出台了关于商品房销售的调控细则,购房人更谨慎待购。现将二手房市场的一些具体情况反映如下:
        一、某些中介利用信息渠道多的优势,趁房价波动空间较大,在锁定买卖双方的意向后,套取中间差价,一般是向卖方支付一定的定金,然后让卖方出具委托书,再以比卖方出价更高的价格卖给真正的购房人。这样不但扰乱了市场交易秩序,也欺骗了卖房人和购房人,加重了市场投机气氛,使市场价格异常混乱。
        二、某些中介向客户承诺交易费用,让买卖双方先签订一份真实成交价的合同,然后在房产市场办理过户时再签订一份虚假成交价格的合同,使得交易双方在申报纳税时可以少缴税,这样,多收一点中介费就顺理成章。但由于交易价格虚报,税务部门开具购房发票的金额也不能反映真实价格,对于买房者以后卖房也不利。另外,由于大多数情况下买卖双方的税费是由买方承担,但中介往往不把所有票据给买方,甚至把部分票据给卖方后向卖方收取一定的额外费用。
        三、部分中介根据不同时期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的比例差异,向购房人夸大一些老房子的得房率,达到高价卖房的目的,很多购房人对房屋信息不了解,容易受误导。
        四、部分中介和炒房人利用信息来源多的优势,收购即将拆迁的房屋,进行炒作,增加了市场交易的虚假繁荣,也加剧了投机氛围。
        五、部分投机商利用公关、策划、包装的手段向购房人推销一些原本不起眼的房屋,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甚至存在偷逃税款的行为。
针对以上常州二手房市场的情况,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管理政策:
        一、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交易报价系统,及时反映二手房申报、成交信息,交易过程仍可由中介辅助完成。
        二、工商、房管、税务部门加强合同管理、税收征管工作,杜绝虚假合同,保护国家、个人利益。
        三、加强房屋基本信息的咨询和管理,公布每一套房屋的真实套内面积,让购房人明明白白消费。
       四、对市内拆迁规划做到信息披露及时、公正、公开,不让少数人利用信息优势炒房获利。
       五、严格房地产广告的管理,对虚假宣传、包装者予以重罚,加强税收监管,不让少数人在偷漏税的情况下炒房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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