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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城市防洪排涝规划》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0-07-20 浏览次数:  字号:〖
 
        市政协特邀人士界别委员江莉倩反映:“上帝一咆哮,城市就洪涝”。一句玩笑正成为当下中国不少城市的真实写照!2010年五月伊始,一场超强暴雨肆虐中国南方,所经城市几成泽国。羊城广州受灾最为严重,成为“洋城”,1.3万辆汽车遭遇雨洪灭顶之灾,引发超亿元巨额赔偿争议。更可怕的是本轮暴雨造成的人员伤亡,仅广东省就有12人死亡3人失踪,南方各省近百生命因这轮超强暴雨而消逝,人们惊呼,暴雨猛于矿难!
曾记得,2008年6月15日,广州市遭遇一场暴雨,不仅交通一度瘫痪,且“马路瞬间成湖泊”、“居民楼水深近1米”;一年后的2009年6月27日晚,一场暴雨突袭郑州市,郑州转眼间又成了一座“水城”。在这个“水世界”里,车行如舟,或干脆抛锚成了“鱼鳖”;紧接着,6月28日,一场豪雨光顾合肥市,“高架桥头水深齐腰”,“住宅楼泡在水中”;再到如今的“洋城”广州,一夜暴雨后一片泽国,“水浸街”悲剧再次上演••••••。一年一度真正的豪雨时节尚未到来,四川、重庆、贵州、江西、广东等地已是“涝声一片”。
        一座座新城正在崛起,一座座老城正在一天天地变成大都市,大批大批的农民成为市民,中国正在大步迈向城市化。然而,每年的汛期无论“迟到”还是“早来”,常常使很多城市“逢雨必淹”、“逢雨必涝”,导致成为地方政府“手忙脚乱,雨后作缺”无法解决的一大难题,也成为严重影响城市居民安康生活的一大隐患。
        近年来,随着常州城市的框架快速打开,原来城乡结合部,甚至部分乡镇都已随着楼市、道路和园区的建设而逐渐演变成城市。但是,在现有的城市面积已经是原来的数倍之多的同时,也存在着城市防洪排涝设施不相适应的隐患,给城市面对特大洪涝灾害带来严重威胁。因此,我市的“十二五”规划中,各级党委政府和水利、建设、交通、防空等部门应专门制订《城市防洪排涝规划》(以下简称《防洪规划》),为在源头上预防洪涝灾害打下基础。
        一、建议统计局牵头,开展城市排水系统普查,特别是要将新建的社区、道路、桥梁、园区和住宅楼群都要纳入普查范围,为制订《防洪规划》提供翔实的基础数据和资料。
        二、建议成立以水利部门牵头,房管、公安、城管、防空、建设、交通等部门参与的防洪排涝工作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原则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充分吸纳国内外的城市防洪排涝先进经验和管理理念,认真制订我市的“十二五”《防洪规划》。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到两个有机结合。一是防洪排涝设施建设与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有机结合,城市建设与防洪排涝设施不仅要同步建设,成为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要体现经受百年不遇洪灾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靠坚固性;二是防洪排涝设施建设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有机结合。学习杭州、桂林等城市好的做法,水利体系既体现防洪排涝功能,又是贯穿全城形成流动美景的一道道亮丽风景线。
四、集思广益,增强《防洪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一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认真听取国内外著名水利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二是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的平台,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建议。
        五、《防洪排涝规划》中要专门制订建立排水管理体系。排水设施一靠硬件建设;二靠严密的组织管理体系保障。因此,只有建立条块结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城乡的防洪排涝管理体系,运用数字网络的先进管理模式,才能使规划成为现实,使防洪排涝成为制度化、规范化的常态管理。
        六、建立防洪排涝专项基金和监管办法。一是要确保每年有定额的专项财政资金投入;二是审计、监察部门要定期检查审计防洪排涝资金使用情况,做到城市防洪排涝资金投入年年有增长,设施年年有更新,确保城市的防洪排涝有投入、有成效、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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