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郭佳反映:农村妇女进村“两委”是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努力实现广大农村妇女的民主权利,但对照《常州市“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目标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需在下一步工作中大力推进。 一、妇女进村“两委”存在问题 村“两委”中各配有一名女委员是2009年省政府提出的妇女儿童工作八件实事之一,要求至2010年底,各村“两委”中均需配备一名女委员。从总体上看,我市村党支部女委员的配备率低于目标21.16个百分点;从各地目标完成情况来看,呈现较大的不平衡,钟楼、戚墅堰、新北、溧阳等地分别低于目标值63.4、55.6、57.1、32.2个百分点。村民委员会中女委员的配备率低于目标2.67个百分点。在广大农民民主意识日益提高,参与村务管理的热情日益高涨的大背景下,推进女性进村“两委”,确保有适当比例的女支书、女主任,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建议: 1、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委政府、妇联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根据“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名额”的规定,鼓励妇女积极参选参政;宣传农村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农村妇女参与基层民主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积极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到实处;突出宣传多年来在基层民主自治实践中和在农村生产一线带领广大农村妇女共同致富方面涌现出的好典型,激发妇女“四自”意识,增强她们的自信心,在参选参政工作中展示新时代女性风采。 2、组织助推,加大培养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基层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注重培养女大学生村官和发展农村女党员,滚动调整后备女性人才库,为妇女长期参选参政储备后续力量。各级妇联组织要协同组织、民政等部门加大对基层妇女的培训力度,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鼓励和帮助更多的妇女参与到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来;妇联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前要提早介入,积极组织培训,帮助农村妇女明确参选程序,掌握参选技巧,为提高农村妇女参选参政的比例、推动农村妇女参选参政工作作出努力。 3、强炼内功,增强参选能力。农村女性参政议政,炼好内功是关键。首先要消除传统的封建意识和依赖心理,敢于参与,敢为人先,以独立的人格和饱满的信心积极参与竞争;其次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通过不断学习,掌握更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指导生产实践和工作实践,不断增强驾驭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再次要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通过积极的工作表现,增强参选议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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