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常州市委谢海反映:根据各民主党派章程的有关规定,各级民主党派组织的主要领导均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特殊情况也不应超过三届。从明年开始,各民主党派从基层到中央将陆续进行换届,因而也将出现许多任期已满却未到退休年龄的各级民主党派领导。有条件往上一级职位晋升的自不必说,还有许多并不具备晋升条件的党派领导需要进一步安排。为此建议:
一、中央有关部门应出台文件,对地方安排此类党派退位领导予以政策性的指导、规范。地方相对中央来说可供安排的职位较少,因而也更需要中央的政策支持。
二、各地有关部门应未雨绸缪早作安排。人事工作牵扯面广、操作繁杂,因此有关部门应早作打算,对可能涉及到的党派领导做到心中有数,对需要跨地区、跨部门安排的应提前进行协调、运作。
三、对任期已满却未到退休年龄的党派领导应妥善安排。建议在党派内设立顾问的职位,用于安排此类党派领导。对于在企事业单位工作而在党派兼职的领导应一如既往对其进行培养,对于驻会的党派领导则应解决好其岗位、职务问题,对于因担任党派职务而工资高套的领导则应同时解决好退位后的工资问题。
四、应继续积极发挥此类领导在党派的作用。这些退下来的领导长期担任党派领导职务,具有丰富的党派工作经验,应积极发挥他们在各方面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