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城乡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查锡斌反映:为了打击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质检及其它有关政府部门通常会在“3.15”时期组织相应的消费者维权活动和集中销毁处理假冒伪劣商品的行动。在以往的销毁行动中,各地通常采用的销毁方式是当众焚毁,常州也是如此。见 “整顿和规范工作简报第5期(2008)”。如此的当众焚毁,固然可以起到宣传的作用,但同时焚烧产生的滚滚浓烟也造成了环境污染。政府一方面在宣传和倡导环境保护,采取多种措施治理污染、节能减排,另一方面这种销毁行为又在污染环境,也会在公众心目中留下不良的印象。
因此建议今后如有这类销毁行动,应采用环保型的方法。如对这类假冒伪劣商品,固体的可先碾压粉碎,然后利用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分类进行处理,一般可焚烧的送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不能焚烧的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液体的送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属于有毒有害的送危险废物焚烧厂焚烧处理。
附:
整顿和规范工作简报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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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整规简报
综合处 2008-03-24
第5期(总第292期)
常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3月18日
常州市工商局公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值“3•15”来临之际,常州市工商局在武进区潘家夹山垃圾填埋场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在熊熊大火中付之一炬。此次销毁的物资共有十大类,47个品种,其中包括假冒卷烟160条,假酒11150瓶(假分金亭、泸州老窖、洋河普曲等),各类调味品63箱(假冒生粉、味精、醋、豆瓣酱等),假冒营养保健品702箱(假冒康富来洋参含片、脑白金系列产品等),假冒“立邦”涂料304桶以及大量假冒服装、电器、商品标识等。标值27.87万元,有力地震慑了制假售假分子的嚣张气焰,加大了打假治劣的坚定决心,切实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创建放心消费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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