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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和谐常州建设”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0-11-04 浏览次数:  字号:〖
 

突出重点  构建平台

努力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切实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和谐常州建设”的调研报告

 

常州市政协社会法制与民族宗教委员会


        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是当前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根据市委范燕青书记的指示精神和市政协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在市政协赵敖祥副主席的带领下,我委会同市综治办,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并邀请部分民主党派的负责同志和市民政局、市司法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和谐常州建设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听取情况通报、组织座谈研讨、深入基层调查、赴创新社会管理先行先试城市学习考察,在了解我市社会管理基本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社会管理工作基本情况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社会管理是指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社会政策和法规,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引导,培育和健全社会结构,调整各类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活动及这些活动的过程。社会管理涉及到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社会事业的改革发展、社会组织的发展管理、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完善等方面的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
        党的十六大召开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完善社会管理七项任务和要求,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各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力度不断加大,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不断发展;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建立完善,公共交通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断加强,民生问题明显改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重心下移”的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社区建设全面推进;转变政府职能步伐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推进,城乡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平安常州建设整体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逐步深化,我市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社会公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社会组织不断发展,门类相对比较齐全,社会服务功能逐步完善;社会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志愿服务领域逐步拓展,社会志愿服务在推进和谐常州建设中的作用日趋明显。实践中,我市还创造了许多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成功经验,如:发展慈善事业的“常州模式”、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的经验在全国推广、在全省首创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在全省第一家制定并实施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期规划等等。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社会管理不断得到加强,为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调研中我们看到,当前的改革发展已进入了关键时期,由于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的需求也日益增长且呈主体多元、结构复杂、需求多样的特点,再加上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社会矛盾相对凸显。虽然我市的社会建设、社会管理不断得到加强并有所创新,但从总体上讲,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期望和实际需求,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相适应,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还较多。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待进一步强化
        政府职能转变尚未真正到位,错位、缺位的现象依然存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加强社会管理还缺乏总体规划;社会管理力量相对薄弱,财政投入不足,公共财政体制尚待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多且缺乏有效载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相对单一,市场化程度不高,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相对较低,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尽合理,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有待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尚待进一步完善。
       (二)社区建设和管理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尚未理顺,绝大部分社区实行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议行不分,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影响了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的发挥;社区民主自治的机制尚不健全,有些制度流于形式、运行不畅,尚未达到预期效果。社区居委会与社区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之间关系尚未理顺,还缺乏有效的衔接协调机制。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民主自治的热情不高,尤其是社区居民中的在职人员参与率更低;社区服务网络不健全,社会化、专业化程度不高,不能很好满足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社区服务中介组织发育程度低,数量较少且服务项目单一;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缓慢,志愿服务活动尚未形成良好机制。因缺乏推动社区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影响了社会力量对社区服务投入的积极性。从总体上看,社区建设和管理,还缺乏花钱买服务的机制,基本停留于行政化、等级化的管理结构,还没有完全突破计划经济的模式,没有形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区治理体制机制。
       (三)社会治安管理面临问题突出
        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刑事犯罪案件虽呈下降趋势,但仍在高位运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依然存在,对社会治安产生潜在威胁;在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中,外来人员、青少年违法犯罪尤为突出。据公安部门统计,去年我市外来人员和青少年作案人数分别占抓获刑事作案成员总数的72.8%和15.3%。与此同时,社会治安管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资源分散,尚未形成合力,市及各辖市、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没有形成实体化的工作机构;协管员缺口较大,报酬仍然偏低,协管力量薄弱且队伍不稳定;服务流动人口的政策措施还不健全,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工作尚待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配备尚未完全到位,教育矫正基地建设推进缓慢,社区矫正司法奖励制度尚待进一步完善;对社区服刑人员尤其对严管对象缺少有效的监控手段;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衔接管理尚未完全到位,解决“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生活来源)实际困难的相关政策难以落实;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重点帮教对象缺少有效的措施。对不在学、无职业、流浪乞讨青少年和服刑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服务和管理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体制和协调机制;对重性精神病人、艾滋病违法犯罪人员和吸毒人员的管控还缺乏救治管理的整体规划和长效机制,针对“三类人员”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预案有待进一步完善。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地区之间发展不够平衡,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群防群治还不够充分。
       (四)社会组织发展不能适应社会管理的客观要求
        各级对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尚未形成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和社会环境;登记“门槛”过高,大量社会需要的组织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而无法登记;社会组织数量不足、规模过小,发挥作用的空间及为社会提供服务的能力十分有限;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自律诚信机制未很好建立,党的建设相对比较薄弱;多头管理,监管职责难落实;监督措施不够有力,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体系;社会组织登记监管机关的工作力量薄弱,无专业执法队伍;我市尚未设立社会组织专项发展资金,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对社会组织评估等工作难以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公告费、专项审计费等资金至今未列入财政预算,经费短缺制约了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五)互联网发展对社会管理提出严峻挑战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无疑为加强社会管理创造了条件,同时也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挑战。互联网突破了管理边界,且成份复杂,宣传传播行为无限扩展,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大量个人观点在网上汇集,加大了舆情管理难度,同时也潜藏着“群体效应”危机,对社会治安管理造成很大压力;网络不恰当、不健康的言论信息对青少年成长产生负面影响,甚至诱导青少年违法犯罪。我市虽然十分重视并切实加强了网络管理,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网络安全管理存在隐患。少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部分企业网络安全意识淡薄,网络安全建设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网上行为管理失控;网络运营单位、接入单位网络信息安全把关不严,违规接入网站现象仍然存在;网络舆情处置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舆情管理力量明显不足,还有不少部门和单位对网络舆情引导认识不足,接到舆情通知后反应迟钝,处理不及时,给网上炒作提供了时间和空间;在突发网络舆情处理过程中,因信息不畅而处理不及时或失当的现象时有发生,网络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有待完善;我市新闻网站发展在体制机制、人员、技术以及运营方面难以与商业网站竞争,影响了网络主流媒体作用的更好发挥,重点新闻网站政策扶持力度有待加强。
        二、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几点建议
        加强社会管理,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是一个不断推进和完善的过程。应针对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一)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转变政府职能是加强社会管理、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前提。要加快推进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建立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关系,实行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将一些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向社会组织转移,实现政府社会事务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项目、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加快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步伐,进一步加强我市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和质量。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扩大、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广泛推行电子政务公开,加快推进我市“三合一”网络平台建设,完善网络服务功能,提高网络平台运行水平,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在公开政务信息、在线办理服务、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综合作用。
        2、强化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行城乡保障制度的并轨,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着力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改进政府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投入模式,凡是国家没有明文禁止或限制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都应向社会开放,逐步打破所有制、部门、行业界限,进一步形成社会公益事业举办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强对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发展规律的研究,在加快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把更多的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逐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3、创新政府服务方式,不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实践表明,政府通过向非营利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能够降低政府的行政成本,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建议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推出一批社会服务项目,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试点,通过政府招标,向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要研究制定我市政府购买服务规划、实施办法和经费管理办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领域、项目,统筹资金的安排和管理。建立购买政府服务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监察评估。项目实施主管部门要制定服务质量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明确购买服务的准入条件,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建立完善以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为主,形成主管部门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对达不到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的社会组织予以退出,保障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大力发展志愿服务事业
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志愿服务是加强社会管理、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条件。要坚持扶持与规范、管理与监督相结合,从政策支持、项目扶持、理顺体制、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入手,促进社会组织与志愿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不断完善社会服务功能,促进“小政府、大社会”多元共治社会治理格局的形成。
        1、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一是加大扶持力度,推动社会组织加快发展。加强对社会组织地位、作用的宣传,优化发展环境;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的资助和奖励机制,根据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或公共服务的不同性质制定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积极鼓励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组织,以及社区民间组织、农村专业性经济组织,并从资金、职能、人才、场所等方面予以支持,建议市政府制定出台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和承接政府有关职能的实施意见、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搭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常州社会组织服务网”建设,积极创建我市社会组织发展孵化基地,为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推介、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培训交流等服务,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发展。二是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以法人地位明确、治理结构完善、筹资渠道稳定、制约机制健全、管理运行规范为目标,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用人、财务管理、廉洁从业等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理顺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按照社会化、专业化的要求,实行行业协会以及相类社会组织与主管行政机构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的彻底脱钩,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我管理、自主发展;建立信息工作制度,有序反映社会组织成员的诉求,进一步疏通党委政府与社会组织的沟通渠道,发挥社会组织在反映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三是强化监督,建立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规范社会组织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由政府指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落实责任。建议由登记管理部门牵头,建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登记管理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要加强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力量,配备专职执法人员,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
        2、大力发展志愿服务事业。一是完善招募动员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培育志愿文化,提高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识和认同;制订具体措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加社会志愿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大力支持并切实加强对义工联等社会化志愿服务组织的指导,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志愿服务;二是进一步拓展志愿服务领域。继续开展服务大型活动、创建文明城市、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活动的同时,重点向社区管理、社区服务领域延伸,建立一批专业志愿服务组织,加快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的发展。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联动机制,形成“社区工作者引领志愿者拓宽服务,志愿者协助社区工作者加强社区管理、改善社区服务”的发展模式;三是加大扶持保障力度。各级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建立政府购买志愿服务制度。通过财政投入、争取社会支持等方式设立我市志愿服务专项基金,参照相关基金会的捐助、捐赠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拓宽社会力量参与志愿服务事业的渠道。建立志愿服务权益保障机制,加强相关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志愿者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研究开发志愿服务保险产品。要大力表彰志愿服务先进组织和个人,探索实施志愿服务荣誉制度,不断健全激励机制。
       (三)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实现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治管理的良性互动
创新社区管理是加强社会管理、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应进一步理顺体制,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形成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区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协同力量互动的社区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建立社区多元治理机制。加快推进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工作站分开,实行议行分设。加快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对具有公益性质、服务社区居民的政务类、服务类组织简化登记手续,指导社会组织按照各自章程,自主开展活动。整合社区资源,不断建立健全社区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益性、福利性、群众性活动,注重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扩大参与、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和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将业主委员会工作纳入社区居委会工作范畴,强化社区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监督。明确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管理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建立相关制度和规定,强化落实措施。切实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委(党总支)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核心作用,理顺和规范社区组织体系各类主体之间的关系,逐步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自治组织为基础、以社区工作站为依托、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驻区单位密切配合、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治理结构。
        2、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深入推进社区工作准入制,减轻社区居委会工作负担,确保社区居委会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培育社区居民自治意识,健全社区居民自治规章,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规范社区民主决策程序,不断提高民主决策水平。积极推广钟楼区“社区事务协商会、社区民主听证会”等社区自治经验,进一步探索创新社区自治的有效方式。建议对小区物业管理实行以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为主,行业主管部门与社区居委会双重管理的体制,建立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社区居委会、物管企业、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议制度,必要时邀请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参加,协调处理物业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要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完善社区自治工作制度,推进社区自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3、健全民意表达和监督评价机制。大力推广民情信箱、民情热线、民情联络员、居民接待日、民情恳谈会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并建立民意反馈制度,引导社区居民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个人意愿,畅通民意诉求渠道。进一步深化社区事务公开制度,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快推进社区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网站在畅通社情民意、推行社区事务公开、接受社区居民监督等方面的独特作用。要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组织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进行评议,研究制订评议标准,创新评议方法,逐步建立完善评议监督体系。
        4、创新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机制。社区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某种程度上直接关系到社区管理的水平。要进一步完善以培养、选拔、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拓宽选人视野,优化人员结构,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新招录人员要持有社会工作者执业资格,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应鼓励他们通过岗位培训、在职学历教育等途径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进程。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利用我市教育资源,组织社区工作者进行轮训,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研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社区工作者岗位。
       (四)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社会管理的重点。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与管理、预防与控制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和预警应急、安全生产、网络安全、文化市场管理,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1、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一是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改进流动人口服务工作,从就业、居住、就医、子女教育等基本民生入手,不断改善流动人口的生活条件。进一步降低外来务工人员落户门槛,依托社区和村民自治组织,建立本地居民与流动人口共同参与的社会组织,落实为流动人口服务的各项政策规定,切实维护流动人口权益,增强流动人口的归属感和本地居民的认同感;二是强化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以证管人、以业管人、以房管人”的各项措施,强化用人单位服务管理责任和出租房业主的治安责任,严格规范房屋出租行为,全面推行出租屋分类管理。对流动人口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高危人员采取措施实行严控,进行重点管理。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居住相对集中地区的管理,对治安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对具备条件的地方,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进行封闭式集中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加强资源整合,完善信息平台,加快推进我市流动人口与综合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动态化管理;三是加强机构建设。进一步理顺服务管理体制,整合职能,归口管理,市及各辖市(区)要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实体化运行机构建设,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功能。进一步加强协管力量的配备,提高协管员待遇,把协管员纳入社区工作者序列管理,稳定协管员队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难点,要勇于探索,善于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实施居住证制度,全面推行实有人口管理,进一步推动服务管理体制机制、管理模式、管理手段的创新,破解流动人口二元管理的难题。
        2、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是一项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的重要措施。各级要更加重视并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推进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创新,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安置帮教工作效果。要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衔接工作,针对安置帮教对象的不同情况,落实相应措施,分类实施帮教,重点加强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人员的管控。进一步搞好社区矫正对象的风险评估,提高分级管理的针对性。加强对重点矫正对象的监管,强化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手段,防止脱管失控,建议我市在武进区试点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移动定位管理系统,对重点矫正对象实施手机定位监管,杜绝和避免矫正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加大帮困扶助力度,把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范围,参照就业困难群体的相关政策,帮助解决生活、就业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重点关注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中的“三无”人员,通过多种途径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我们建议,根据“三无”人员的不同情况,采取分散安置的方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合适的企业作为“三无”人员的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地,为他们提供居住、就业以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教育的过渡性场所。充分发挥司法奖励在矫正工作中的作用,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进一步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协调监督机制;坚持从实际出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适当放宽减刑条件,简化减刑程序,赋予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减刑建议权,建立减刑建议与法院减刑制度便捷沟通机制,充分利用司法奖励手段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加快推进矫正基地建设,各辖市、区应按要求建设规范的矫正基地,各乡镇、街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因地制宜建好矫正基地。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按规定配足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严格招录条件,规范培训制度,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财政投入,提供经费保障,帮助解决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建立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是预防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加强对吸毒、艾滋病、重性精神病“三类人员”的救助和管理,从舆论宣传、卫生医疗保障、救治帮困、安全防范、法律援助等方面,构建完善对“三类人员”的救治管理体系,落实相应保障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三类人员”对社会的潜在危害。建议我市制定出台加强对“三类人员”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落实责任,完善协调机制,规范责任追究。加强对不在学、无职业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以及服刑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社会关怀,坚持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综治、公安、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团市委、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落实帮扶责任,建立完善关怀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与此同时,注重培育、发展专业性社会组织或志愿服务组织参与教育管理,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平台、社会力量参与的关怀教育管理格局,把特殊青少年教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4、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和应急管理机制。安全生产是“易碎品”,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措施,有序组织企业广大职工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动员和组织社会专业人士参与社会安全监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水平,形成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新格局。要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推进以乡镇、街道为重点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预案演练制度,强化预案动态管理;加强对突发事件隐患排查,完善预警监测机制,实现应急管理由事后被动型向事前主导型的转变;进一步加大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动员组织志愿者、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之间的应急管理互动机制。
        5、创新基层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推行基层公共安全管理组织领导一体化,本着“重在加强领导、重在整合资源、重在健全机制、重在增强素质、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政法综治中心和村(居)综治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加大投入,加强工作力量,配强配足综治社区工作者。完善中心(站)功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联合调处、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突出问题联合治理、重点工作联勤联动、重点人口联合管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的“六联”运行机制,构筑维稳实战平台。加快建立各类社区平安建设志愿服务组织,招募并设立社区治安信息员,推行社区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广泛开展看楼守院、邻里守望、联户联防等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最大限度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社区平安建设,提高群防群治水平。
        6、强化互联网和文化市场的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强化网络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落实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责任制,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信息安全主管领导、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落实相应责任。与此同时,全面落实网上行为管控技术措施。进一步明确宣传舆论、信息技术、公共安全等管理部门的职责,强化对接入服务商的管理,对违规提供接入服务的服务商应追究相应责任。加大对网络新闻媒体的扶持力度,研究制订扶持新闻网站发展的政策措施,打造我市强势网络新闻阵地。建立健全网络发言人制度,加强网络发言人队伍建设,提高网络舆情研判和网上舆论引导能力。完善网络舆情引导成员单位经常性会商制度,健全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加强网络管理机构建设,尽快建立我市互联网管理协调的常设机构,配强专职人员,切实加强对互联网建设的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加大文化综合执法力度,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不断推进文化市场管理机制创新。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强化组织领导是加强社会管理、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各级党委政府应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加强社会管理作为推进和谐常州建设的重要任务,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提高社会管理整体水平。一是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加快推进社会建设,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在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加大对软件建设投入,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会建设、社会管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二五”规划,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早制定出台我市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快制定、修订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发展志愿服务、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涉及加强社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加强社会管理的规章制度体系。与此同时,建议选择确定一个条件相对比较成熟的辖市或区作为我市创新社会管理的综合试点,加大指导、推进力度,发挥示范作用;二是切实加强社会工作领域党的建设。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社会组织系统的全覆盖。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逐步构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管理体系。从思想、作风、组织、制度上不断加强社会领域党的建设,提高党组织动员社会、管理社会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为加强社会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三是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加大对农村、基层等社会基础保障的投入,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管理领域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为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建议市委、市政府明确社会管理工作扎口部门,并在我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增加其他相关部门,建立社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统筹全市社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社会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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