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通知精神,200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放假期间,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文件的整理归档保密工作。
二、办公室内不要存放现金与贵重物品。
三、离开办公室前,请关好门窗及各种电器电源开关。
四、吸烟的同志,请将烟蒂熄灭在烟缸内。五、做好室内卫生工作。
六、节日期间,值班的同志请按要求做好值班工作。
政协常州市委办公室
200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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