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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创新办理方式促提案工作更上层楼
发布日期:2006-07-19 浏览次数:  字号:〖
 
    提案办理是政协提案工作的核心。近年来,聊城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始终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创新形式、狠抓落实,不断推进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带动了提案工作整体质量的提高。
  聊城市政协对提案的交办方式进行了改革,变过去提案委员会直接向承办单位交办为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集中交办。即凡党群部门承办的提案,交给市委督查室;政府部门承办的提案,交给政府督查室,随后召开提案交办会议,由“两办”督查室对提案集中分办。召开提案交办大会,对于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更好地落实提案办理责任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党群部门的提案督办工作,市政协还专门与市委办公室协调,召开了一次由党群各部门和市“两院”参加的规格较高的提案交办工作会议。
  近年来,聊城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加大了提案工作制度建设。2003年十届市政协成立之初,通过借鉴外地经验并结合聊城实际,研究出台了《市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暂行办法》;2004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政协办公室《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提案办理程序,2005年,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参照该办法,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措施。今年,市政协对《提案工作条例》进行了修订,对其中有关提案办理工作的条款,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推动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切实增强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从2004年开始,聊城市政府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列入政府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对办理质量、办理时间、办理结果等制定了具体标准,严格进行考核。去年,市政府又对《聊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督查考核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进一步提高了相应的考核分值。
  市政协采取多种方式,狠抓重点、热点提案的督办工作。一是按照《市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暂行办法》,每年都筛选出部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由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领衔督办。二是各专门委员会主动把督办提案作为专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提案反映比较集中或影响较大的问题,组织委员进行专题调研和视察,通过与有关部门座谈、协商,直接推动提案的办理和落实。三是提案委员会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密切合作,结合提案和承办单位的具体情况,将党派团体的集体提案、需要联合办理的提案和受理10件以上提案的承办单位作为督办重点,加大协调力度,及时检查督促,确保了提案的办理质量和办理实效。四是与新闻媒体共同开办提案追踪栏目,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不断地推动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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