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以人为本”工作理念 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
发布日期:2007-01-18 |
实施社区矫正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江苏省常州市自2005年4月开展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近一年半时间。为促进该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日前,常州市政协社会法制与民族宗教委员会在组织委员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行视察的基础上提出,确立“以人为本”的矫正工作理念,发挥心理矫正的作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陈清)(转载《人民政协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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