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期关于加快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解决“三无”患者急救保障的建议 |
发布日期:2014-02-26 |
武进区政协办公室反映:“三无”患者是指无抢救治疗费用、无身份证明、无责任承担机构的患者。关于这类群体被医疗机构拒绝医治的报道,经常成为舆论的焦点,容易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多年来,常州市多家医疗机构本着人道主义和救死扶伤的精神收治了大量的“三无”患者,挽救了许多人的生命,但这些病人欠下的大量医疗费,也让公立医院背上了沉重的负担。以武进人民医院为例,每年在救治“三无”患者方面就要承担约100万元的医疗费。 为了解决这部分患者的急救保障问题,中央、我省已经出台了相关措施。201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同年7月,江苏省出台了《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要求,各市、县(市)人民政府要分别组织设立本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主要承担募集资金、向本级以及辖区内医疗机构支付疾病应急救治医疗费用的功能。9月份,南京也已经落实了相关规定。 为此,建议我市尽快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设立救助基金,明确救助对象,监管好救助资金的使用,并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缓解医院垫资压力。 |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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