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街办、居委会积极参与住宅小区的管理 |
发布日期:2011-03-09 |
近年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经常发生纠纷,如物业方面服务不到位、改扩道路、改变绿化等,业主方面乱停车、声音吵闹、楼层渗水、饲养宠物等。我市也不例外,怀德苑、世纪明珠园等小区都发生过物业与业主矛盾激化的事例。究其原因,大多数是由于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关系不清楚,或许多业主不知道自己拥有哪些权利和义务。面对这些纠纷和矛盾,因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都不具有权威性,所以往往双方各执一词,难以协调,而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以在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此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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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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