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酒驾”管理经验严格烟花燃放管理刻不容缓 |
发布日期:2011-03-09 |
20世纪90年代,我国有282座城市通过立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时隔十余年之后,这些城市又逐步解禁,回归了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为此,人们感到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有了“年味”,不再冷清。解禁以后,许多城市出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办法,但是,这些办法并没有很好地执行,仅仅成了写在纸上的东西。无序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随处可见。燃放烟花爆竹在带给人们欢乐的同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也骇人听闻:沈阳“2•3”火灾事故因燃放烟花引燃,损失数十亿;福建长乐“拉丁”酒吧因燃放烟花引发大火,17条鲜活的生命瞬间逝去;央视新大楼北配楼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等等。因此,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刻不容缓。逢年过节,饮酒放炮是传统习俗。酒后驾车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重大危害,无序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对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酒后驾车已经成为常人不愿触及的高压线,因为违规成本已大大提高。同时,要借鉴管理酒后驾车的经验,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提高无序燃放的违法成本,才能使燃放烟花爆竹进入有序、可控之中,才不会致使已有的管理条例仅仅留在纸上。为此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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