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假冒伪劣商品实施环保型销毁的建议 |
发布日期:2010-04-27 |
因此建议今后如有这类销毁行动,应采用环保型的方法。如对这类假冒伪劣商品,固体的可先碾压粉碎,然后利用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分类进行处理,一般可焚烧的送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不能焚烧的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液体的送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属于有毒有害的送危险废物焚烧厂焚烧处理。 附: 整顿和规范工作简报第5期 —————————————————————————— 类型:整规简报 综合处 第5期(总第292期) 常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3月18日 常州市工商局公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值“3•15”来临之际,常州市工商局在武进区潘家夹山垃圾填埋场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在熊熊大火中付之一炬。此次销毁的物资共有十大类,47个品种,其中包括假冒卷烟160条,假酒11150瓶(假分金亭、泸州老窖、洋河普曲等),各类调味品63箱(假冒生粉、味精、醋、豆瓣酱等),假冒营养保健品702箱(假冒康富来洋参含片、脑白金系列产品等),假冒“立邦”涂料304桶以及大量假冒服装、电器、商品标识等。标值27.87万元,有力地震慑了制假售假分子的嚣张气焰,加大了打假治劣的坚定决心,切实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创建放心消费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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