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会议 >> 全体会议 >> 十三届五次会议 >> 内容
 
规范早期教育市场 开启家庭幸福航程
发布日期:2016-01-13 浏览次数:  字号:〖
 
  建设幸福家庭,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看得见、摸得着,是我们的责任。什么是幸福?对于一个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就是陪着孩子健康地长大、快乐地生活。家庭幸福从早期教育起航。0-3岁,婴幼儿的体格、大脑都发育得最快,在这个关键时期加以教育,正得其时,这就是早期教育。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由市人口计生委牵头,市计生协、教育、卫生、民政和妇联一起,大力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广泛举办各种形式的亲子活动。许多商家因此捕捉到了我市早教市场潜在的利益空间,近年来,各类涉及婴幼儿早期智力开发、情商训练的亲子园、早教中心、亲子俱乐部,本地的、外来的,公办的、民营的,全国连锁的、中外合作的,各类早教机构,如雨后春笋,相继涌现。
  我市的早教市场是繁荣的,但其背后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不容忽视。一是审批登记五花八门。目前,我市经教育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合法早教资质的只有1家,但是,市场上实际在进行早教业务的不计其数。公办幼儿园只要通过所在地教育、财政和物价部门的联合收费审核即可从事早教;民营机构或以教育咨询或以经营母婴用品的名义在工商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有的挂靠在社团名下进行早教业务。以我市某城区为例:仅经教育、财政和物价联合收费审核就开办亲子园的有19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性质的教育咨询机构147家、个体性质的15家,是否从事早教,工商部门难以区分。由于业务属性和行业准入条件不明确,消防、卫生、食品等安全管理标准大相径庭,相关部门难以执法,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或食品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二是认识片面,早、幼不分。目前,无论是家庭还是早教机构,大都把促进智力开发片面理解为早教,许多从业场所无人问津,诸如婴幼儿游泳馆;月嫂被忽略,机构内从业人员良莠不齐,无证情况严重;课程设置随意,通常美其名曰“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公办亲子园大多采用综合课程,等同于幼儿园小小班,民营机构则故弄玄虚肢解课程,推出了与3岁以下婴儿接受程度极不相称的“教育理念”、“智能开发理论”,拔苗助长。三是收费标准明显虚高。公办幼儿园把亲子园作为增收渠道和幼儿园入学前置条件,收费标准经辖市区教育、财政和物价部门共同核定,每课100元。民办机构收费自定,折合每课时(40分钟)150元-200元。
  分析其原因,主要是“三个缺乏”:一是缺乏行业准入。没有行业准入,就没有门槛,没有执法依据。打擦边球、挂羊头卖狗肉,无证无照开办,乱象众生,相关部门有时只能望洋兴叹。二是缺乏评估标准。缺乏对办学场所、师资素质、生源条件、课程设置等评估标准,致使部分场所和从业人员成为监管盲区,安全有隐患;从业人员无证上岗普遍存在;生源混杂,6个月到6岁多不等;课程缺乏科学性,违背孩子的正常成长规律。三是缺乏规范培训。按照我省现有规定,早教从业人员必须持幼师证和育婴师证双证方可上岗,但是,目前我市没有相关培训计划,培训部门和单位没有固定的师资和课程。即使取得育婴师证,如果没有幼师证,从业人员没有职称评定通道,专业发展没有前景,加上无证上岗没有受到应有的制约,因此持证上岗变成一纸空文。
  早期教育是一项多学科融合、专业性很强的综合性工程,不仅要满足婴幼儿的智力发展,也要促进其在体格、体质、情绪、审美以及卫生行为等方面的发展。为了提供安全优质的婴幼儿早期教育,促进优生优育,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理顺早期教育的管理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切实把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纳入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意见》(苏教基〔2008〕39号)规定,明确早教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教育部门的牵头、主管职责。要研究制订我市早期教育的重大政策措施,对基本设施、人员配备、机构管理和收费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要建立起在辖市区政府领导下,依托城市街道和农村乡镇政府,由教育部门牵头主管,卫生计生、妇联等部门各司其职,早教机构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早期教育工作网络,推动早教机构规范化发展。
  (二)要构建开展早期教育工作的保障机制。一要统一审批登记,严格行业准入。明确教育部门对早教机构的设立、收费、课程设置、师资质量、安全设施方面的审批监督考核责任,坚决打击以商业机构或社会组织名义在其他部门注册登记、逃避监管的行为。二要立足科学育儿,制定评估标准。要从全面提高婴幼儿的综合素质出发,尽快研究制定0-3岁婴幼儿早教机构的课程设置和评价体系;建立从业人员的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建立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三要强化部门职责,形成监管合力。要设立专门的早教监管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考核和接受群众举报。教育、卫计、工商、民政、物价、安监、体育、人社、食品药品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监管到位。
  (三)要营造家庭儿童安全的环境。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从规划入手。要结合“十三五”规划制定,研究和制定全市科学育儿工作指南。重点要顺应全面二孩的政策调整,发展婴幼儿托管机构和场所的建设,切实解除二孩家庭缺乏儿童看护的后顾之忧。二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早教。各级行政部门、妇联和计生协组织要积极推动《母婴保健法》等儿童权益相关法律的实施,充分发挥群团的组织网络和宣传网络优势,共建新型家庭人口文化,要把重点放在家庭领域,倡导家庭责任,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的指导和培训,努力提高家长及看护人的科学育儿水平。三要加快推进我市早教立法的进程,不断优化全市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为我市早教市场的健康发展、家庭儿童的安全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作者:医卫  冯子秋  编辑:郑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州市委员会主办
Copyright 2003-2017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ChangZhou Committee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5003616号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