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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字赋能农业发展,助力常州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12-14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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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界

关于数字赋能农业发展,助力常州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近年来我市围绕农业生产智能化、农业经营网络化、农业管理精准化、农业服务便民化等领域,推动信息化与农业的嫁接融合,建设“一中心+业务平台”的数字农业管理体系,形成全市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一张图”,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达70%,位居全省前列,成效明显。
  然而,调研发现,我市数字农业发展依然面临不平衡、不充分的难点问题,亟待加以解决。

  1.农业数字化发展不均衡。一是规模经营与小农经营发展不平衡,总体上企业、合作社经营的农牧渔林等产业,为降低人力成本、提高盈收入水平,对现代化、数字化的投入较大且水平较高,小户、散户农业主要以家庭生产为主,数字化转型意愿低。因为企业数字化建设能够有效。二是不同产业数字化水平发展不平衡,如养殖业产值远高于种植业。三是产业链上游和下游发展不平衡,数字农业中各环节不够紧密、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加工销售端的数字化水平远高于生产种植端,因为上游产业链数字化转型投入大、见效慢,而且对产品价值提升不明显。
  2.数字产业化发展不充分。一是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不充分,因全国数字农业建设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体系,数字农业终端生产企业为追求更大市场份额而人为设置技术壁垒,导致不同智能化信息系统或设备互不连通、互不兼容,产生“信息孤岛”。二是“高精尖”人才培育不充分,数字农业发展的基石是既懂农业又懂信息化的“多面手”,受当前高等教育、技能培训、薪资待遇等多重因素影响,普遍缺乏农业数字技术应用型人才,连往昔的农技专家也在锐减,导致数字农业推广速度慢、示范带动效应不强。
  3.数字农业发展政策不完善。数字乡村发展涉及多部门、多产业、多行业,需同步推进、联动发展,但目前我市尚未就数字乡村发展的长远目标、政策扶持、组织构架等形成系统性、指导性的政策体系。如我市虽已形成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一张图”,但全局性数据分析和数据服务能力不足,无法深度支持政府的农业农村发展决策精准化、动态化、科学化。

  1.完善数字乡村政策体系。应制定数字农业发展中短期规划,建立数字农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设立数字农业发展市、区、乡镇三级工作专班,建立数字农业发展专项基金,重点加快推进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完善农户和新型生产经营主体、自然资源大数据、农业大数据、农业重要种植资源等多个主体数据库、产业链数据库及空间资源数据库,挖掘农业大数据商用、政用、民用价值,推动平台融通、数据的互通。
  2.系统推动农业数字化提升。一是应鼓励和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产业园、农产品全产业链数字化示范区等多模式的数字农业发展之路,重点发展政府主导、大企业牵头、中小农户参与的“政府 大企业 农户”模式,形成农产品特色品种“全链条”数字化示范样板。
  3.加大数字农业人才培育力度。应加快制定数字农业急需人才的培育发展计划,加速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动专业农民水平提升,提高新农民探索新模式的意愿和改良传统农业的能力,同时加速招引和留住一批高素质、高能力、肯钻研、敢创新的数字农业技术人才,培育一批本土农技专家,为数字农业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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