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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完善公园街区无障碍建设,促进人民生活更美好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11-19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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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丹等46人

关于大力完善公园街区无障碍建设,促进人民生活更美好的建议

  近年来,常州着力打造生态绿城,全力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新龙生态林、滆湖公园、青枫公园、圩墩公园、丁塘河湿地公园等一批免费公园景点美轮美奂,青果巷、文化广场、江南环球港等特色街区商区热闹非凡,家门口的“口袋公园”逐渐兴起,成为广大市民休闲娱乐首选,也成为残疾人、老年人等障碍人士最渴望亲眼看一看的地方。虽然我市经过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残障人士出行便捷度有所提升,全社会尊重、关爱残障人士氛围日益浓厚,但距离标准化、精准化、人性化的高质量无障碍环境仍有相当大的差距,实现“出去走走”这一残障人士的质朴心愿仍需各部门共同努力。2022年4月1日起,《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正式实施,对工程建设进行了强制性规范;10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进行分组审议,草案提出“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的概念,在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的基础上更好地惠及全体社会成员,这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也是推动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有利契机。

  近期,常州残联组织残疾人专门协会对残疾人和部分老年人及其家庭进行了调研,超90%的残障人士希望能够去公园景区参观,家人也表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愿意带亲人出门;随着家庭汽车保有量增长,网约车、公交、地铁等无障碍水平提升,家庭出行障碍减少,到达公园景区街区后的参观游览不便正逐渐成为阻碍出行的主要难题。随后,常州残联组织无障碍督导员前往新龙生态林、圩墩公园、丁塘河湿地公园、青果巷街区等进行现场勘查;武进区残联联合区检察院对西太湖揽月湾广场周边部分地区进行无障碍设施督查,共同反映出我市景区街区无障碍环境主要存在如下短板:
  1、停车场无障碍建设不规范,入口通道被遮挡。例如,揽月湾周边多个停车场均未按规定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揽月路P5停车场,停车场进入沿湖步道通道被多根护栏遮挡,轮椅无法正常通行,部分婴儿车也需要抬起通过。
  2、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不规范,部分人行道口未按照规定设置缘石坡道,盲道存在不续、“断头”情况。从停车场到景区街区入口,部分主管部门在人行道上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占用了人行道的通行空间,严重影响了轮椅、儿童推车的顺利通行,导致部分依靠轮椅出行的残疾人、老人不得不在慢车道上通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容易造成二次伤害。此外,部分人行道口未按规定设置缘石坡道,轮椅、推车行进困难;盲道形同虚设,盲人通行困难。
  3、园区没有规划整体的无障碍专用通道,阻车桩设置不规范、无障碍引导指示标志缺少等情况普遍。目前,所有园区尚未因地制宜规划一条适合轮椅及行动不便人群的安全无障碍游览线路;并且,大部分园区未在醒目位置设立无障碍引导指示标志,导致部分残障人士无法自行设计适合线路,在按照常规线路游玩时容易行至台阶坡道等通行困难的区域;部分公园的报警、医疗急救等紧急呼叫系统不够完善。同时,阻车桩设置不规范,严重影响轮椅通行,无障碍通道人为被阻挡,且未标注帮扶热线,部分游客服务中心被其他单位使用,形同虚设。此外,部分园区内的台阶步道、清水栈桥等区域未按规定安装安全扶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4、无障碍厕所绝大部分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且数量有限。近期勘查的3个公园1个街区,所有无障碍厕所都或多或少存在不符合设施建设标准的情况,厕所入口路面高低不平、缺少无障碍通道,或无障碍坡道未安装护栏、坡度过高;厕所门过窄轮椅通行困难,厕位、洗手盆等无障碍扶手安装不合规;以及部分无障碍厕所被锁无法使用,无障碍卫生间缺少引导标识或标识不对,并且每个公园的无障碍厕所配比较少,对残疾人、老年人、母婴等人群造成不便。此外,有时这些不合规范的无障碍设施反而成为新的“障碍”,用不上的设施一定程度也是对财政资源的浪费。

  1、建议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牵头,联合城管、交通、残联等部门,并邀请相关专家,对公园街区的对外通道、内部通道、休息区域、卫生间、停车场地、无障碍标识、信息无障碍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摸排;全面对标新实施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针对存在设施设备缺失或设置不标准、不规范等问题,组织系统性研究及整改。同时,定期对公园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组织培训,使其掌握无障碍设施操作能力以及紧急事态的处理能力,方便在有需要时服务广大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真正打通游览公园街区的最后一公里。
  2、着力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监督管理。建议住建、园林等部门从无障碍改造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源头环节抓起,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杜绝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要求的各类建筑、场所等投入使用。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学习,严格落实《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等法律法规,并将无障碍环境知识纳入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培训内容。建议加大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力度,对故意毁坏、非法侵占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行为,以及在政府相关部门介入要求整改或加强管理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由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的途径来强力推进,让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真正落地。建议建立督导员制度,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培训并引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部门成员、残疾人和老年人加入督导员队伍,监督无障碍环境的建设和使用,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助残社会组织等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
  3、建议采取先行先试的模式,选定1-2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公园作为试点,在园内打造一条安全便捷、富有特色的公园无障碍游览专线,并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区域进行高质量无障碍改造;同时,组建培训一支志愿服务队进行精准服务,着力将其打造成无障碍公园示范样板。此外,建议探索建立无障碍信息服务平台,研究将无障碍地图、无障碍导航等出行服务融入“我的常州”APP,方便出行。
  4、着力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理念的滞后是阻碍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问题症结之一。无障碍环境建设除了物质环境建设,还包括人文环境建设,要增加促进人的主观能动性方面的目标引领,突出对人的教育和引导作用,构筑全社会共同建设无障碍环境的社会文化氛围。建议“报、台、网、微、端”同时发力,充分用好街道网格员宣传队伍,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普及无障碍环境知识,让关心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成为公民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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