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加大宣传力度。依据《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显神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活动。要按照“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大类别,将日常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制作成通俗易懂的手册,采用形式多样的方式加以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让广大市民能认知生活垃圾分类,并产生认同感及自觉践行的内生力。
二要创设践行条件。要对农村垃圾房进行改造,变“一体通用”为“分类设置”--即将“易腐烂垃圾”、“不易腐烂垃圾”和“有害垃圾”的收集点设置在不同的地方,避免市民混投、乱投,也便于对市民的行为进行督查。同样,在小区也应改变“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个垃圾收集箱并行排列在一处的做法,而应将其分别设置在不同的地点。当然,这样做老百姓要多跑点路,不方便,但制度、法规的落实必定要经历一个从不理解、不接受到理解、接受的痛苦过程。我们只有为老百姓创设更合理、更优化的践行条件,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才会逐渐转化为老百姓的自觉行为。
三要大力强势推进。日本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分为四个阶段,历经半个世纪几代人的强力推行才固定成型,现其资源循环利用率已达20%,居全球之首。我们只有借鉴日本的做法,采取强制执行方式,久久为功,才能让生活垃圾分类“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否则,将会半途而废,成为一纸空文。目前,我市首先要做的是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城市长效管理考核。以考评为“指挥棒”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能动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的合力,以打人民战争的方式迅速取得百姓思想上的认同,行为上的实践。生活垃圾分类是场历史性变革,它不仅涉及人的思想、行为的变化,也涉及基础设施的改善建设,产业的优化布局。相信,我们只要咬定生活垃圾无公害化处理,资源利用之目标,最终必定会赢得战略布局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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