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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绿色货运配送城市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0-12-28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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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寅等7人

关于加快推进绿色货运配送城市建设的建议

2018年1月,交通运输部联合商务部、公安部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绿色货运配送城市建设,是支撑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是防治大气污染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客观要求,是促进物流成本增效、破解城市配送“三难”问题的有效途径。

我省苏州市已于2018年6月被确认为全国首批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目前南京、南通两市正在积极申报第二批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常州作为苏南地区主要物流基地和集散地,应加快布局绿色货运配送城市建设,积极推进我市货运配送体系由传统向现代,向集约、高效、绿色、智能转型。

一、强化组织领导,启动绿色货运配送城市建设

建议成立绿色货运配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公安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员共同参与,形成交通运输局负责运力调控,商务局负责配送需求引导,公安局负责通行管理的协同工作机制,对标国家绿色货运配送城市建设目标和要求,共同制定常州市绿色货运配送城市建设工作目标、阶段任务及时间分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创新管理模式,保障绿色货运配送服务成效

优化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管理政策,对于需进入市区运送货物的车辆,推行通行证管理制度,设置通行证快审快办通道,根据配送车辆实际配送货物的品质、种类和缓急程度,设置通行时间、区域和路线。规范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标准化管理,逐步推进城乡共同配送车辆实现外观标识统一、车辆选型统一、车辆调度统一要求。统筹规划物流配送车辆在商住区、公共区域停车设施建设,在商业繁华区或配送需求较旺盛地区,设置城市货运配送临时停靠点,解决“停车难”问题。

三、加大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

对标国家绿色物流配送示范城市建设标准,逐步提高我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占营运载货汽车比重。鼓励企业和个人租赁或者购买新能源物流车辆,优先支持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上牌,简化其办证程序。优化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完善货运配送道路分级制度,立足城市空间布局,根据城区、内环、外围不同范围设定不同的通行权限,对燃油车辆和新能源物流车辆实行差异化路权管理,适当扩大新能源物流车辆的通行范围。探索出台燃油货车淘汰和置换补贴政策,逐步引导燃油货车淘汰置换。加快推进新能源物流车辆充电桩、维修站、停车场等基础设施规划及建设,启动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培育项目,激励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运营企业发展。

四、建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由交通运输局牵头建设城市绿色货物配送信息化服务平台,综合覆盖交通、公安以及商务部门服务资源,并集成接入绿色配送企业各自服务平台,共享其公共基础信息如车辆车牌号、当前行使状态、行程里程数等,通过平台实现对城市绿色配送企业的监管和对每一辆绿色货运配送车辆的监管,作为绿色运营企业和车辆获得政府运营奖补政策兑现的衡量依据。

五、推进货运配送组织模式创新,提高货运物流流通效率

探索集约化配送模式建设,研究推广城市配送车辆分时、错时和分类停车模式,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城市配送企业发展多种形式的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货运配送企业协同开展夜间配送。推动城市配送企业间、同城配送企业间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联盟,进一步提高货运配送集约化发展水平,提高货运物流流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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