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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我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12-04 浏览次数:  字号:〖
 


0138

妇联和共青团界别

关于推动我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发展的建议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许多育龄女性和家庭由于3岁以下幼儿照料问题上面临现实压力和困难,不得不放弃生育二孩;另一方面,选择生育二孩的女性,如果没有祖父辈提供照料支持,自身的职业成长和发展也会受到很大影响。经调研,当前,婴幼儿的照料服务已成为制约我市育龄女性生育二孩的重要因素,许多家庭面临“不想生、不敢生、托育难”等问题。如何推动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体系的发展,已成为我市的重要民生课题。

一、我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托育服务供需矛盾突出。第一,从托育服务需求来看,我市高达75%的家庭需要托育机构的服务,但托育机构数量严重匮乏,就中心城区钟楼区而言,也只有红黄蓝、金宝贝、美吉姆、幸福泉等几所亲子园或托儿所。第二,从托育服务内容上看,41%的家庭需求是生活照料服务,但现有的托育服务更多的是早期教育机构,需要家长全程陪同和配合,重“教”轻“托”,照料服务严重不足。第三,从托育形式来看,有近20%的家庭对计时托管、临时托管及半日托等灵活的托育形式有需求,但现有托育服务灵活的托管形式匮乏。

(二)监管缺失,托育机构鱼龙混杂。当前我市没有明确托育服务机构的主管部门,对托育机构运营的监管缺失,导致托育机构无证现象严重。缺少统一的行业标准,托育机构服务质量堪忧。

(三)公益性不足,“入托难”、“入托贵”。随着上世纪90年代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生育率的下降,大量单位和乡村的集体办托儿所关停,原有的公益托育体系已经撤销。现有的托育机构通常收费都在每月1500元以上,还有相当数量的私立托育机构收费在每月2500元以上。50%的家庭表示购买托育服务的支付能力在每月1500元以内,支付能力超过每月2500元的家庭只占15%。我市居民购买托育服务的经济能力有限,带来了“入托难”、“入托贵”的问题。

(四)从业人员专业性不足,托育服务队伍建设滞后。目前我市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没有准入标准,在专业性、队伍稳定性和人才培养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一些托育机构为降低人员工资成本,大多雇佣年龄大、学历低、没有专业资格证书的保育员,其专业程度和个人素质远远达不到要求。其次,收入低,工作量大,导致保育人员工作流动性大。3岁以下幼儿教养人才的培养培训不规范,远远满足不了托育服务的需要。

二、发展我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政府引导,加强顶层设计。建议借鉴学习上海市的做法,市级层面制定《关于促进和加强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管理体制,明确本市托育机构的主管部门,制定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或托育点)的设置标准和托育机构管理办法,建立起由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民政、财政、公安消防、工商税务、住房建设、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综合治理、工会、妇联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综合管理机制。

(二)统筹各方资源,建构多元托育服务体系。一是建议将托育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据调研,80%的3岁以下幼儿家庭能接受的托育机构距离范围是步行和车程均15分钟范围以内,这意味着3岁以下幼儿家庭对社区内的托育机构和服务需求最为旺盛。建议各地充分挖掘社区空余场地资源,提供托育服务的场所及亲子活动设施,具体可委托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承接公益性托育服务。二是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以政策优惠、政府补贴等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托育机构。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在各类开发园区、大型企业、高等院校、女职工集中的单位以及大型商业中心,挖掘现有资源或建设相应规模的托育机构,缓解女职工的照顾压力,解决其后顾之忧。三是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发挥幼儿园专业资源集聚优势,通过改建、扩建幼儿园,增加托班的资源供给。鼓励民办幼儿园开办托班,支持私人资本依法办托,努力缓解我市入托的供需矛盾。

(三)加强教育培训,优化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制定严格的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审核制度,加强对托育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加强对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依托本市多种资源定期开展在职培训,提升在职人员的托育服务水平。




主办单位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常卫复〔2019〕26号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38号的答复

妇联和共青团界别: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教育局、妇联的会办,现答复如下:

孩子健康成长,是每一位家长的心愿,也是整个国家的希望所在。目前,政府对婴幼儿托育服务也日益重视,我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也高度关注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一、我市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开展情况

市卫健委大力推进我市人口家庭幸福工程,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具有常州特色的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建立天宁区国家科学育儿试点区,建立“萌宝亲亲天宁区科学育儿服务中心”,针对0-3岁婴幼儿发展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0-3岁婴幼儿发展培养机制,为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提供公益性科学育儿指导课程、亲子早教体验等项目,着力在全市搭建科学育儿服务平台。与妇产医院、儿童医院联合出版《0-3岁亲子营养指导手册》、《0-3岁亲子健康指导手册》等幸福家庭系列丛书3万册免费发放到婴幼儿家庭,组织基层计生协举行百场“提高人口素质 科学育儿进社区”巡回讲座,举行“国际视野下的亲子音乐”、“我运动我健康”亲子运动会、亲子早教体验进社区、科学育儿家长沙龙等大型科学育儿活动,满足和服务于广大家庭的需求,营造婴幼儿科学育儿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

市政府妇儿工委认真贯彻省政府妇儿工委《2017-2018年省政府妇儿工委妇女儿童8件实事及任务分解和职责分工》,将“社区婴幼儿托管服务项目”列入“2017-2018年妇女儿童10件实事”之一,明确卫计委、教育局、民政局为主要责任单位,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推进。近年来,各级妇联通过建立家长学校总校、开设“科学家教进万家”公益巡讲等形式大力宣传科学家教理念,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建立婴幼儿托管或早教服务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婴幼儿社区亲子类、托管类和看护类服务,切实保障群众的需求,取得了良好成绩。    

二、制约我市开展婴幼儿托育工作的因素

一是原来国家没有把0-3对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进行统一、具体、规范的工作部署,未纳入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没有就0-3岁婴幼儿的早期发展问题立法,致使我国儿童早期发展没有与基础教育、3-6岁教育同步,现有的幼教体系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家长日益增长的要求。

二是政府没有明确承担婴幼儿托育服务的主体责任,导致各部门管理职责不清;没有制订婴幼儿托育服务行业标准,缺乏有效的投入机制、宣传机制、培训机制、评价机制、督导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等。

三是我国尚无关于0-3岁托幼机构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条件,工商登记部门依申请办理登记注册,导致各类0-3岁婴幼早教机构纷杂涌现。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国务院办公厅今年4月19日刚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明确将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发展、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是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做好常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

1、九月份之前联合教育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完成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调研,了解我市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情况和全市婴幼儿托育社会力量办学情况。

2、下半年将由政府牵头,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按国家文件要求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分工,建立常态化的统筹协调机制。

3、在国家卫健委制定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基础上》,学习其他地区托育服务管理模式和成熟经验,结合常州实际,我市尽快出台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的设置标准和托育机构管理办法,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管理体制,促进我市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体系。

三是我们将联合应急、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加强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对0-3岁早教机构,包括师资条件、场地要求、危险防范、应急管理、卫生防疫、疾病预防等开展监管,对现有婴幼儿托育服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开展检查与评估,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在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的基础上举办早教机构,同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或亲子班,满足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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