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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期 加强我市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发布日期:2018-07-18 浏览次数:  字号:〖
 
  市政协社法与民宗委反映:近年来,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网格已逐步成为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但在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少数部门强调自己的平台、系统和队伍,缺乏开放共享、协同治理的意识。二是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还未实体化运作,统筹推进力度不够。三是专职网格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四是社会组织参与度不高。
  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是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米”问题的重要载体。为此建议:
  一、高位谋划,筹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是一项面广量大、涉及各方的综合性工作,必须要有专门机构、专业的人才方能完成。尽管今年初我市《关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四个重点事项的指导意见》,已经对网格怎么划、人员怎么配、中心怎么建、系统怎么建等重大问题作出了具体明确,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筹建速度不容乐观。据了解目前我市仅有天宁和新北区已筹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其他辖市区及市级尚未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合成维稳中心“三中心合一”模式。因此应高位谋划,加快推进市、区两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的建立,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资源整合、综合研判、督查督办、系统运维,以及网格员队伍的管理、培训和考核。
  二、强化协同,推进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各地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认真抓好组织协调、业务培训和信息共享等工作。要打破部门利益壁垒,强化主管责任,主动将本条线基层工作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根据“人员总量不增、财政支出不增、综合效益提升”的要求,整合现有部门条线协辅人员,下沉到网格担任专职网格员,实现“多元合一、一员多用”。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对条线部门涉及网格的工作事项、工作人员进行梳理,将分散的经费进行归并和统筹,建立网格化社会治理专项工作经费,实现专款专用。
  三、培育市场,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治理。建议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一些社会组织,适当降低准入门槛,进行引导扶持,提升社会组织服务功能。探索依托社会组织力量优化社区(村)公共资源配置,增加普法宣传、纠纷调解、公益维权、居家养老、健康管理等公共产品供给,逐步实现基层自治共治善治。根据基层承载能力,将部分便民服务项目纳入“网格化”管理职能,缩短群众与网格的距离,切实增强群众对网格化治理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四、创新机制,加强网格服务管理队伍建设。网格员往往身兼多职,既是“信息采集员”,还是“联络员”“安全员”“监督员”“传播员”“宣传员”等。为此,要积极开展各类专业技能竞赛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保障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引导、依靠社会组织培养一批有热心、有能力、有精力的专业化网格志愿者队伍。同时,将网格化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大走访、“党员义工365”、“阳光扶贫”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机关干部定点挂钩联系网格,定期深入网格开展“一日网格员”活动,了解民情民意,帮助协调解决网格内的重点难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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