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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把协商民主落实到“两个第一线”
发布日期:2014-10-22 浏览次数:  字号:〖
 
着力把协商民主落实到“两个第一线”
 
  “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 这是重要的历史贡献,也是重大的理论创新,为新时期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指明了方向。从事人民政协工作的同志,无论是政协委员,还是政协干部,都处于坚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协协商制度的第一线;处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第一线。作为地方政协,对协商民主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进行协商民主的生动实践,在发挥“两个第一线”作用中把协商民主落到实处。
  一、理清协商主体,解决好充分发挥政协组织协商民主主渠道作用的问题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指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对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议政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这表明,党委、人大、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可以提议协商并参与协商,各界政协委员可以参加协商,他们都是政治协商主体。
  充分发挥协商民主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中的作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协商民主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有利于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表达利益诉求,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利于弥补以“多数民主”、“投票民主”为主要特征的选举民主的不足,既能够尊重多数人的共同意愿,又能够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更好地适应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
  充分发挥协商民主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中的作用。推进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是改进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以及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我国社会舆情汇集机制和社会整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协商民主有利于发挥人民政协的界别特点,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的利益诉求,使决策更能兼顾各方要求;有利于发挥人民政协的“人才库”、“智囊团”作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有利于发挥人民政协大团结、大联合的优势,形成统一意志,减少阻力、增加助力、形成合力,提高决策效率和贯彻执行水平。
  充分发挥协商民主在提高政协履职水平,推动政协工作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人民政协所有工作都包含着协商民主的成分,协商民主体现于政协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始终。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过程,就是一个发扬协商民主的过程。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发扬协商民主的水平。从一定意义上讲,人民政协在全局工作中作用的发挥,取决于协商民主的建设进程。要站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站在继续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的高度,充分认识协商民主的重大意义,把健全协商民主制度、提高协商民主水平作为政协组织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任务来抓。
  二、夯实现有渠道,解决好协商民主 “真正纳入”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的规定,在深入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同时,进一步落实“三在前、三在先”原则,把民主协商贯穿到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全过程,融入科学民主决策中。
  努力完善专题协商。开展专题协商,是人民政协完善和发展协商民主制度的一个成功探索和重要实践。近年来,溧阳市政协坚持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作为工作重点,每年选择两个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了解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常委会议等重要形式,开展专题民主协商,向党委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今年经中共溧阳市委批准,溧阳市政协将“营改增对我市经济运行的影响和思考”和“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作为常委会专题协商课题。上半年,常委会围绕“营改增对我市经济运行的影响和思考”,通过会前深入镇区、企业调研,会中组织常委、相关部门进行高质量的协商建言,会后及时汇总意见建议报送市委、市政府,建议获得了较高的评价。
  全面开展对口协商。开展对口协商,是人民政协一直十分重视的一个协商层次和一种协商形式。溧阳市政协通过不断完善专委会职能,加强人员配备,进一步提高政协专门委员会同党政相关部门开展对口协商的计划性针对性。2012年,各专委会充分发挥自身的界别优势和专业优势,精心选择调研课题,围绕绿道建设、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双轮驱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等课题开展对口协商30余次,形成了25篇专题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智力支持。今年,26个委组按照“少而精,重质量,求实效”的要求,确定了25个调研课题,内容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城镇建设、社区建设、旅游服务业发展等方面,将在10月前形成有一定质量的调研报告。
  着力创新界别协商。界别构成是人民政协作为开展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显著特征和突出优势。开创界别协商的新局面,必将为推动全社会在思想上寻求共识、利益上寻求协调、关系上寻求和谐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12年,溧阳政协换届时,适应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的变化,将十三届政协的18个界别调整为16个界别。完善政协委员的遴选入口关,切实强化委员的界别意识,明确界别责任和界别义务,突出代表性,注重委员的履职素质和履职能力,为有效开展界别协商奠定基础和条件。创新界别活动形式,打通界别互动或功能互补的渠道,通过界别的纵向联合和不同界别的主题讨论或其他活动,构建能够充分反映不同利益群体关系和要求的机制,形成不同利益群体在体制内有序的利益表达、利益聚合和利益传输渠道。
  强化提案办理协商。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开展并加强协商,从而有效推动国家和地方“五位一体”建设中许多具体问题的解决,是完善协商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溧阳市政协重视发挥提案在政协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委员知情明政渠道,实行提案会前征集制度;创新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了在办理过程中提案人、办理单位与政协组织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模式;创新跟踪督办机制,建立起主席会议重点督办、分管领导跟踪督办、提案委常规督办的立体督办网络。2012年十四届一次会议立案的156件委员提案办理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今年全会期间,政协委员共提交提案200件,审查立案158件,已交由46个承办单位办理。确定了7件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提案为市政协主席会议和政协领导重点督办提案。针对重点督办提案《溧城至杨巷的道路拓宽应尽早规划》反映的内容,溧阳市政协积极联系协调,现该项目已被省交通运输厅列入今年的建设计划。市委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搭建载体平台,解决好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问题
  一方面,要扩大参与范围,保证包括新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群体在内的基本社会阶层、特别是弱势群体在人民政协中不缺位。另一方面,要在积极搭建协商平台,畅通协商渠道,深入推进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的同时,积极探索协商的新途径、新领域,健全协商制度和工作机制,构建“广泛、多层、制度化”的民主协商格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溧阳市政协今年在开拓协商民主内容来源渠道方面作了一些探索,在充分发挥全体委员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发挥镇村公交司机与广大群众密切接触,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愿的优势,在各镇区设立“镇区社情民意收集点”,由镇区工委负责收集、挂牌告知,每周小结,每月汇总,急事急办。在市交通局设立社情民意征集站,聘请20名司机担任收集员,负责汇总整理社情民意。每月市政协与交通运输局及各镇区对社情民意进行筛选,去粗成精,镇区范围内的问题提交镇区解决,市各部委办局职能范围内的问题由市政协交办,全市面上的问题由政协形成社情民意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每半年市政协召开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办理情况通报。
  四、发挥机关作用,解决好协商民主的“短板”问题
  按照“五位一体”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民主党派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专业化建设,为其在政协开展协商创造条件;调整优化界别设置及内部结构,发挥好界别作为扩大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进行民主协商的重要渠道作用;创新界别活动形式,打通界别互动或功能互补的渠道,通过界别的纵向联合和不同界别的主题讨论或其他活动,构建能够充分反映不同利益群体关系和要求的机制,形成在体制内有序的利益表达、生产单位聚合和利益传输渠道;积极维护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建立保障、督导、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其在民主协商中的主体作用;注重发挥专委会在协商民主中的基础作用,建立形成专委会设置、建设及协商联动机制;增强政协机关的统筹协调能力和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为发展协商民主服务好。此外,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立法研究,将协商民主纳入法律轨道,同选举民主协调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五、注重成果检验,解决好协商民主作用发挥的办理机制问题
  协商的目的是取得一致意见并得到采纳、得到办理、得到落实。但在政协工作的实践中,如何提升协商民主的实效,需要继续引起重视和关注。一要创新协商民主成果转化批办机制。增强协商民主成果转化实效,必须依赖恰当的转化渠道,而最直接最有力最快捷的途径就是党政领导批示。只有主动争取党政领导重视,推动高层协商成果进入决策,才能发挥协商成果最大最好的效益。政协全体会议的大会发言,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参加;政协常委会议建议,报送党政主要领导批示,提供决策参考;对口协商成果,采用调研报告的形式报送党政分管领导批示,交部门采纳落实,有效推动部门工作。针对党政工作中具体的难点、焦点和热点问题所产生的协商成果,由于时效性较强,要求及时解决,以社情民意或者提案的形式直通相关领导和部门,及时转化。政协组织要建立健全协商成果报送制度,认真分类登记、及时准确送达、跟踪领导批示、了解进展情况。党委政府应建立领导批办责任制度,党政领导根据协商成果情况及时研究、作出批示。二要创新协商民主成果转化交办机制。不断探索成果转化的规律和特点,规范交办程序,细化办理任务,明确办理质量,落实办理责任,做到交办工作有章可循。按照协商成果主要内容交办清楚。领导批示的协商成果,由党政办公室、督查室研究提出办理工作方案,根据协商内容,合理确定办理时限、明确质量标准和阶段性目标,确保达到预期的目的。明晰办理相关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三要创新协商成果转化督办机制。提高成果转化落实效率,可以充分发挥政协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调动政协委员履职积极性。注重督办的责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督办,加强督导。政协领导要问绩问效,组织专题视察调研,研究对策,当好参谋。党政督查部门要跟踪督促检查,确保办理质量。溧阳市政协今年在这方面进行了尝试,将于7月份召开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市政协常委会建议、提案、社情民意、大会交流发言建议等协商成果采纳吸收情况的通报。强化考核的严肃性。要将协商成果转化列入综合目标管理,年终组织政协相关部门和相关委员参与考核,通过目标管理推动协商成果转化落实。加大奖惩的力度。建立协商成果评价机制,一方面,根据相关部门办理协商成果考核计入综合目标考核,由党政综合目标考核奖惩。另一方面,党委、政府、政协建立专项表彰奖励机制,就协商成果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联合通报、奖励和表彰。
(作者:狄立新 系溧阳市政协主席 获第十次理论研讨会论文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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